论我国域外取证制度的完善开题报告

 2023-02-25 12: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一直是国际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问题,新形势下的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出现了新的趋势,我国开展国际司法协助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这些问题我比较感兴趣,恰好这次毕业论文也有这个题目可以选,正好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主要形式,重点是判决承认和执行问题,以及我国未来将如何适应新的国际司法协助。

提纲:开头是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介绍以及主要几个有关内容,还有新形势下的国际司法协助新趋势和我国开展国际司法协助的机遇和挑战。

然后重点选取承认与执行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讲述目前国内承认与执行的现状,国际上的现状,我国对此有关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未来的发展。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仅在民法中对此有一条规定,其他地方并没有太多涉及。国内主要的研究方向一般是在管辖权与司法协助这两个方向上,特别是在当今世界一体化的整体趋势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越发的紧密。自1991年《民事诉讼法》面世以来,经过2007年一次修正,涉及第四编中的司法管辖权与司法协助的 内容一直未有大的变化,直到2012年第二次修正,这个不变状态有了相当大的改观,具体表现为涉外协 议管辖并入一编第二章协议管辖,应诉管辖移入第二编第十二章一审普通程序之审理前的准备,域外送达增加了电子送达途径并缩减了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期限等,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2012年修正版的 解释同样较之前变化很大,例如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确立就是其中变化的一个明显例证.学者们围绕中国立 法与实践,就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司法管辖权与司法协助进行了立法研究,并为今后法制的完善提供了 些许建议.

国外的研究方向一般在对于承认和执行这个方面。国际民事诉讼中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最关键的程序,是整个国际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随着世界性经济、文化、人员交流的日益频繁,一国判决需要到另一国境内执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根据国际司法主权原则,一国法院做出的涉外民商事判决,只能在该国境内具有执行力,在其域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前期广泛阅读有关论文和资料,并关注国际上有关的一些条约,主要内容关注国内外学界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重心放在承认与执行方面。

中期按照计划开始研究课题,并尝试撰写论文,中间遇到不懂之处向老师请教或者与相关人员交流探索。

初稿完成后请老师批改。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5. 参考文献

1]邵明.《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之完善》,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 4 期。

[2]李岚.《域外送达制度的性质研究》,载《公共管理》。

[3]邓锐,徐同义.《我国域外送达制度及其完善》,载《山东审判》,2010年第 1 期。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课题毕业论文、文献综述、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