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入与农用地转用规模关系研究开题报告

 2023-02-09 06: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1.研究意义1.1研究背景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1996年原国家土地局提出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要求保证现有耕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199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用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保护耕地;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同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3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1999年国土资源部先后下发第39号、第358号文件,2000年又下发第120号文件,要求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学术界对农用地也是倍加关注,李喜甫在《设施农用地政策趋适度灵活》分析了设施农用地管理现状及解决问题的思路;陈思源、倪绍祥、崔青春在《论农用地转用补偿及补偿制度改革》中从分析我国的农用地转用类型出发,分析了我国目前农用地转用补偿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土地转用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措施;刘星霞,邱艳春在《关于农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探讨》进行农用地转用流转问题的解决思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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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1.研究目标通过对前期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为土地出让收入与农用地转用理论上的联系点作为理论支撑,再运用各样的科学研究方法论证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影响方向,并提出适当建议,为农转用规模控制、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农用地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撑,提高农用地转用审批效率,为农用地转用创造一个和谐双赢的美好局面,同时也为后续学者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研究内容2.1土地出让收入与农地转用规模的理论分析在参考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理论分析并总结土地出让收入和农地转用规模控制的关系,为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2.2土地出让收入与农地转用的定量分析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上找寻1999年至今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农地转用规模的数据,将二者联系起来,通过皮尔逊分析、协整分析及格兰杰因果分析论证二者的相关程度及影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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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1.研究方法1.1文献综述法通过对以往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和阐述进行阅读,了解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出让收入的研究现状,并得出二者关系已有的研究成果,用于本课题的理论支撑。

1.2皮尔逊分析通过spss软件进行土地出让收入与农地转用规模的皮尔逊相关性分析,得出的皮尔逊相关系数是一种度量两个变量间相关程度的方法。

它是一个介于 1 和 -1 之间的值,其中,1 表示变量完全正相关, 0 表示无关,-1 表示完全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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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创新点

不是单纯立题于土地出让收入或是农用地转用规模研究,而是研究二者的关系,通过文献和数据分析将二者有机结合,探求二者关系的影响方向和区域特征,丰富目前学术界较少涉及的研究范围是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1、2014.12-2015.01 撰写申请书;2、2015.02 收集数据;3、2015.03 撰写开题报告,掌握研究要点,数据分析;4、2015.04 中期答辩,各类资料整理;5、2015.05 研究成果汇总,完成论文,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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